——士兵部分
原《条例》规定士官实行分期服役。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:第一期、第二期各三年;第三期、第四期各四年;第五期五年;第六期九年以上。
新《条例》将士官分为7个衔级,分别是一级军士长、二级军士长、三级军士长、四级军士长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。其中,一级军士长、二级军士长、三级军士长属于高级士官, 四级军士长、上士为中级士官,中士、韩景龙下士为初级士官。而按照原《条例》的划分,士官军衔为六级至一级士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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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士兵部分
原《条例》规定士官实行分期服役。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:第一期、第二期各三年;第三期、第四期各四年;第五期五年;第六期九年以上。
新《条例》将士官分为7个衔级,分别是一级军士长、二级军士长、三级军士长、四级军士长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。其中,一级军士长、二级军士长、三级军士长属于高级士官, 四级军士长、上士为中级士官,中士、韩景龙下士为初级士官。而按照原《条例》的划分,士官军衔为六级至一级士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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